1、市場法。該方法是利用市場上同類或類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經過直接比較或類比分析以估測資產價值。這個方法是資產評估中最直接、最簡單和最有效的。但需要滿足兩個基本前提條件,一是需要有一個活躍的公開市場;二是參照物資產與被評估資產之間要具有可比性,且公開市場上要有足夠多的可比資產及交易實例。所以這個方法的關鍵,是在于如何找到可比的交易實例,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并不活躍,成交價格普遍偏低,可選擇的交易案例較少,且案例之間具有較大的差異,缺乏可比性。2、收益法。是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的現(xiàn)值進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三個基本條件,一是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能夠被預測并以貨幣形式進行量化;二是未來預期收益所承擔的風險可以測算,并能夠以貨幣形態(tài)進行量化;三是未來收益的時間能夠預測。你不能說這項資產未來100年后可帶來收益對吧!所以,那這個方法的關鍵就在于科學合理地衡量碳資產在企業(y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帶來的的價值貢獻。但是,不同地區(qū)、不同行業(yè)、不同企業(yè)之間碳資產對價值的貢獻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如何準確確定貢獻程度比較復雜,困難。3、成本法。是指在評估資產時根據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扣除各種損耗以確定其評估價值的一種方法。但這個方式在在實操中,由于碳資產的自身特點以及其重置成本及各項損耗的確定過程較為復雜,風險較大,故應用也較為困難。